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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规矩、守纪律”--作风建设在路上
时间:2018-01-05  作者:文字、图片:李方;编辑:郑爱瑜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上级院要求,进一步推进我院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今日上午,我院在节前已经向全院干警传达了《中共大连市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基础上,又召开专题大会对相关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部署。

  

  会议由政治部主任(纪检组组长)王浩然同志主持。他带领全院干警共同学习了市院下发的《关于转发<中共大连市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机关党委下发《关于市直机关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全文。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彤同志在会议上强调:全院工作人员在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上,要争做模范,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纪律。

  结合文件内容,她提出以下要求:

  1、全院工作人员要“明规矩、守纪律”,要“知红线,知底线”,在制度的框架内开展各项工作;

  2、要不断加强纪律教育,院党组、党总支、各支部要把政治思想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放在首位,要常抓不懈;

  3、 成立“纪律作风检查小组”。小组每周不定时地深入科室,对纪律作风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院内公示;

  4、切实落实执纪问责的相关要求,对于出现的问题视情节进行问责。院党组成员、中层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接受同志们的监督。

   

   

  全院干警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及检察长指示,明规矩,守纪律,尽己责,聚合力,积极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过硬、业务扎实的检察队伍。

  

聘任特邀廉政监督员 助推作风建设一路向前 聘任特邀廉政监督员 助推作风建设一路向前 “明规矩、守纪律”--作风建设在路上 签状立约,打造高新“铁纪队伍”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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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规矩、守纪律”--作风建设在路上

  2024-08-02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上级院要求,进一步推进我院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今日上午,我院在节前已经向全院干警传达了《中共大连市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基础上,又召开专题大会对相关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部署。

  

  会议由政治部主任(纪检组组长)王浩然同志主持。他带领全院干警共同学习了市院下发的《关于转发<中共大连市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机关党委下发《关于市直机关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全文。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彤同志在会议上强调:全院工作人员在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上,要争做模范,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纪律。

  结合文件内容,她提出以下要求:

  1、全院工作人员要“明规矩、守纪律”,要“知红线,知底线”,在制度的框架内开展各项工作;

  2、要不断加强纪律教育,院党组、党总支、各支部要把政治思想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放在首位,要常抓不懈;

  3、 成立“纪律作风检查小组”。小组每周不定时地深入科室,对纪律作风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院内公示;

  4、切实落实执纪问责的相关要求,对于出现的问题视情节进行问责。院党组成员、中层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接受同志们的监督。

   

   

  全院干警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及检察长指示,明规矩,守纪律,尽己责,聚合力,积极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过硬、业务扎实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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