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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95.7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85.44万元,包括:行政运行经费684.31万元,养老保险48.50万元,医疗保险36.41万元,住房公积金116.22万元,项目经费0万元。
2.其他收入805.43万元,为高新区财政拨款。
3.上年结转和结余4.87万元,为结转资金。
(二)支出总计1632.0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62.5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4.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51万元,资本性支出20.23万元。
2.项目支出769.43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8.61万元,资本性支出530.82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3.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3.74万元,为历年结转的职业年金及2018年12月已代扣暂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我院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7.07万元。
1.按支出性质分类为:基本支出827.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724.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0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23万元。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724.2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19.36万元、津贴补贴366.73万元、奖金9.38万元、社会保险缴费93.57万元、住房公积金109.7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5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6万元,包括奖励金0.06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9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82.01万元,包括:办公费24.50万元、印刷费7.67万元、邮电费1.26万元、差旅费3.87万元、租赁费0.65万元、培训费0.58万元、工会经费5.7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1万元、其他交通费(个人交通补贴)27.54万元。
4.资本性支出20.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信息网络及软件的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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