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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一中来了一位法治“李校长”
时间:2019-01-15  作者:王珊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宪法和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要求,按照《大连市检察机关关于推动领导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部署,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彤受聘担任高新一中法治副校长,并按照学校课程安排,于近日上午来到该校为学生们讲授了开年第一堂法治课。

  课程开始之前,学校首先举行了简短而又严肃的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李彤检察长从大连高新区第一中学顾伟利校长和大连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党委副书记王学伟手中接过了代表着责任与荣誉的聘书,法治副校长“李校长”正式上任。

   

  之后,李彤检察长为学生们带来了“远离校园暴力,做守法小公民”的法治讲座,李检先用两个互动的小问题让略显紧张的同学们放松下来,用言简意赅又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将在场学生带入了法律的思考中。

   

  李检又从校园暴力的概念与表现形式、校园暴力的成因及如何远离校园暴力、加强自我保护三方面展开讲述,以案释法、寓教于乐,将对于学生来说相对陌生而枯燥的法律知识融入到一个个鲜活的、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小案例中,现场气氛活跃、笑声不断、互动有爱。

  课程的最后,李彤检察长提出“青年智则国智,青年强则国强”,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学生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真正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治进校园”活动是检察机关为提高在校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部署,领导干部送法进校园是检察机关深化这一活动的另一重要举措,我院自2015年便联合教育部门持续开展此项活动。

  今后我院会以本次检察长李彤作为法治副校长讲授的2019年第一堂法治课为契机,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促进校园安全和在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为园区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担负起高新区检察院应有之责。同时,我们深知,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们只有牢牢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作为重心,坚持不懈、长此以往地抓下去,才能逐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健全法治观念,才能将“法治进校园”活动所要实现的目标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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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一中来了一位法治“李校长”

  2024-12-09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宪法和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要求,按照《大连市检察机关关于推动领导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部署,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彤受聘担任高新一中法治副校长,并按照学校课程安排,于近日上午来到该校为学生们讲授了开年第一堂法治课。

  课程开始之前,学校首先举行了简短而又严肃的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李彤检察长从大连高新区第一中学顾伟利校长和大连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党委副书记王学伟手中接过了代表着责任与荣誉的聘书,法治副校长“李校长”正式上任。

   

  之后,李彤检察长为学生们带来了“远离校园暴力,做守法小公民”的法治讲座,李检先用两个互动的小问题让略显紧张的同学们放松下来,用言简意赅又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将在场学生带入了法律的思考中。

   

  李检又从校园暴力的概念与表现形式、校园暴力的成因及如何远离校园暴力、加强自我保护三方面展开讲述,以案释法、寓教于乐,将对于学生来说相对陌生而枯燥的法律知识融入到一个个鲜活的、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小案例中,现场气氛活跃、笑声不断、互动有爱。

  课程的最后,李彤检察长提出“青年智则国智,青年强则国强”,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学生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真正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治进校园”活动是检察机关为提高在校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部署,领导干部送法进校园是检察机关深化这一活动的另一重要举措,我院自2015年便联合教育部门持续开展此项活动。

  今后我院会以本次检察长李彤作为法治副校长讲授的2019年第一堂法治课为契机,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促进校园安全和在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为园区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担负起高新区检察院应有之责。同时,我们深知,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们只有牢牢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作为重心,坚持不懈、长此以往地抓下去,才能逐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健全法治观念,才能将“法治进校园”活动所要实现的目标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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