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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未来,共护花开”---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开放日系列活动
时间:2023-06-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关心爱护少年儿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检察机关要“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展现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工作成效,推动在辖区内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在第73个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大连高新区检察院以案件为抓手,以未成年人利益为导向,联合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等多家单位,以“迎进门、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了“检护未来,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系列活动。

特定场所要注意,未成年人请莫进

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于宾馆、酒店、营业性娱乐等场所的现状,我院坚持督导工作不替代,于六一前夕联合公安机关联合走访巡查,推动职能部门加强对违法接待、容留未成年人问题的治理,联合公安机关排查旅馆、电竞酒店、兴趣班等十余家,集中督查旅馆、电竞酒店、酒吧等场所存在允许未成年人随意入住、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入住宾馆不认真履行核验报告义务、允许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饮酒消费、兴趣班营业环境不符合三级消防的要求、烟酒销售店铺非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等问题,切实监督相关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针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我院将以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开展公益诉讼等形式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履职,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防范校园欺凌,护航青春成长。

516日下午,我院联合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到大连高新区某高中召开了防范校园欺凌工作联席会议,部分学生、家长及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我院未检干警在会上分析了我辖区防范校园欺凌情况的现状,通报了我院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开展情况及发现的问题,以及检察机关在防范校园欺凌工作上的举措,


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对于校园欺凌的治理要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普及学生欺凌防治和反欺凌手段;

二是在常态化做好校园内防欺凌工作的同时,各单位要通力合作,合力共治做好校园外防欺凌工作;

三是检察机关将持续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我院将以法治副校长驻校解难题、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方式为学校做好服务。


检察开放日,法治零距离。

529日下午,我院联合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共同开展“检护未来,共护花开”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分为两个版块:

一是“走出去”,我院检察官先带领高新区第二学校学生们到高新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基地,深入警察叔叔训练、生活环境实地参观,现场观摩训练及无人机展示;


之后又带领学生们来到高新园区法院,参观了立案大厅和审判庭,了解智慧法庭、立案程序和庭审现场。


二是“请进来”,邀请学生们到我院参观案管大厅、办案区、未成年人工作室等场所,零距离感受检察文化,了解检察职能,并为学生们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警徽、检徽、法徽交相辉映下,身着红色校服的小朋友们学习得格外认真,对“法律”、对检察职业均有了更深的认识。

履行主导责任,督促制度落实

为了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的主导责任,我院在六一前夕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具体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梳理、督导。

一是对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情况进行调研,与法治副校长离任的学校进行了对接并委派了熟悉未检工作的院领导、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同时对在任的法治副校长集中培训,以便其能更好地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 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是继续开展“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与教育主管部门召开会议,再次共同学习“一号检察建议”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具体内容,了解该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提出将该两项工作作为日常重点工作、长期持续推进落实的要求。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

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检察开放日为契机,进一步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用检察蓝为园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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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未来,共护花开”---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开放日系列活动

  2024-12-09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关心爱护少年儿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检察机关要“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展现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工作成效,推动在辖区内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在第73个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大连高新区检察院以案件为抓手,以未成年人利益为导向,联合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等多家单位,以“迎进门、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了“检护未来,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系列活动。

特定场所要注意,未成年人请莫进

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于宾馆、酒店、营业性娱乐等场所的现状,我院坚持督导工作不替代,于六一前夕联合公安机关联合走访巡查,推动职能部门加强对违法接待、容留未成年人问题的治理,联合公安机关排查旅馆、电竞酒店、兴趣班等十余家,集中督查旅馆、电竞酒店、酒吧等场所存在允许未成年人随意入住、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入住宾馆不认真履行核验报告义务、允许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饮酒消费、兴趣班营业环境不符合三级消防的要求、烟酒销售店铺非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等问题,切实监督相关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针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我院将以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开展公益诉讼等形式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履职,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防范校园欺凌,护航青春成长。

516日下午,我院联合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到大连高新区某高中召开了防范校园欺凌工作联席会议,部分学生、家长及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我院未检干警在会上分析了我辖区防范校园欺凌情况的现状,通报了我院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开展情况及发现的问题,以及检察机关在防范校园欺凌工作上的举措,


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对于校园欺凌的治理要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普及学生欺凌防治和反欺凌手段;

二是在常态化做好校园内防欺凌工作的同时,各单位要通力合作,合力共治做好校园外防欺凌工作;

三是检察机关将持续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我院将以法治副校长驻校解难题、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方式为学校做好服务。


检察开放日,法治零距离。

529日下午,我院联合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共同开展“检护未来,共护花开”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分为两个版块:

一是“走出去”,我院检察官先带领高新区第二学校学生们到高新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基地,深入警察叔叔训练、生活环境实地参观,现场观摩训练及无人机展示;


之后又带领学生们来到高新园区法院,参观了立案大厅和审判庭,了解智慧法庭、立案程序和庭审现场。


二是“请进来”,邀请学生们到我院参观案管大厅、办案区、未成年人工作室等场所,零距离感受检察文化,了解检察职能,并为学生们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警徽、检徽、法徽交相辉映下,身着红色校服的小朋友们学习得格外认真,对“法律”、对检察职业均有了更深的认识。

履行主导责任,督促制度落实

为了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的主导责任,我院在六一前夕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具体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梳理、督导。

一是对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情况进行调研,与法治副校长离任的学校进行了对接并委派了熟悉未检工作的院领导、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同时对在任的法治副校长集中培训,以便其能更好地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 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是继续开展“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与教育主管部门召开会议,再次共同学习“一号检察建议”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具体内容,了解该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提出将该两项工作作为日常重点工作、长期持续推进落实的要求。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

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检察开放日为契机,进一步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用检察蓝为园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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