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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平台+两机制”--推动刑事检察工作
时间:2020-02-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的寒冬,因为“疫情”而变得格外冷峻。在这场“战疫”中,“我们”都是战士,大连高新区检察院,也以检察职能为底色,以履职要求为哨卡,在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履行检察职责,用行动为武汉加油,为中国加油!

  刑事检察部在院党组的带领下,按照整体工作要求,通过成立“两平台”,创建“两机制”工作模式,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一、成立了“两个平台。

  一是成立“刑检部疫情防控平台”。节后第一天,刑事检察部就成立了刑检部疫情防控平台,组建了微信群,通过该群干警们一起认真学习了最高检出台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学习了最高检首次布的十个《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掌握最新的司法精神。在学习相关最新司法政策的同时,通过平台对日常工作进行安排,在实行弹性工作制期间,合理安排在岗人员,确保案件的办理并处理应急性工作,及时完成上级部门各项数据统计工作。

  二是成立“高新区涉疫案件工作平台”。刑检部门用最快的速度与公安机关、法院沟通,共同组建了“高新区涉疫案件工作”平台,公检法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参加微信群,共同学习研究司法文件,及时联系通报妨害疫情防控信息,为从严从快处理该类案件打下坚实基础。

  二、建立“两个机制”。

  一是专人办理机制。在加强日常学习的同时,刑检部门在院党组领导下针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由分管检察长与刑事检察部副部长成立了办案组,专人专办,检察长靠前指挥,提高打击力度和效率。

  二是提前介入机制。根据上级院和院党组指示精神,刑检部门第一时间和公安机关建立联系,了解辖区内妨害疫情防控案件情况,提出提前介入建议并获公安机关的认可,通过“高新区涉疫案件工作”平台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案件情况。如有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合力。

  我们坚信,全国人民一心,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取得这场“战疫”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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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平台+两机制”--推动刑事检察工作

  2024-08-02

  2020的寒冬,因为“疫情”而变得格外冷峻。在这场“战疫”中,“我们”都是战士,大连高新区检察院,也以检察职能为底色,以履职要求为哨卡,在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履行检察职责,用行动为武汉加油,为中国加油!

  刑事检察部在院党组的带领下,按照整体工作要求,通过成立“两平台”,创建“两机制”工作模式,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一、成立了“两个平台。

  一是成立“刑检部疫情防控平台”。节后第一天,刑事检察部就成立了刑检部疫情防控平台,组建了微信群,通过该群干警们一起认真学习了最高检出台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学习了最高检首次布的十个《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掌握最新的司法精神。在学习相关最新司法政策的同时,通过平台对日常工作进行安排,在实行弹性工作制期间,合理安排在岗人员,确保案件的办理并处理应急性工作,及时完成上级部门各项数据统计工作。

  二是成立“高新区涉疫案件工作平台”。刑检部门用最快的速度与公安机关、法院沟通,共同组建了“高新区涉疫案件工作”平台,公检法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参加微信群,共同学习研究司法文件,及时联系通报妨害疫情防控信息,为从严从快处理该类案件打下坚实基础。

  二、建立“两个机制”。

  一是专人办理机制。在加强日常学习的同时,刑检部门在院党组领导下针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由分管检察长与刑事检察部副部长成立了办案组,专人专办,检察长靠前指挥,提高打击力度和效率。

  二是提前介入机制。根据上级院和院党组指示精神,刑检部门第一时间和公安机关建立联系,了解辖区内妨害疫情防控案件情况,提出提前介入建议并获公安机关的认可,通过“高新区涉疫案件工作”平台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案件情况。如有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合力。

  我们坚信,全国人民一心,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取得这场“战疫”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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