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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之要,惟在得人。”作为仅有24个政法专项编的“小微”检察院,检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在编干警接续奋斗,同时也需要作为检察队伍重要组成部分的聘任制人员凝心助力。如何增强聘任制人员职业归属感,提升岗位业务技能,使“新人”尽快进入角色,“老人”更上一个台阶,成为大连高新区检察院党组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高新区院党组聚势谋远,多措并举不断强化聘用制人员队伍建设,“选、管、训、育”全链条培育,夯基筑本切实提升其“战斗力”。
“选”——因人制宜配岗位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为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聘任制人员队伍,高新区院在择优选拔聘任制人员的基础上,还组织其开展技能“比武”,通过党建知识竞答、业务能力测试、速录实战竞技等方式进行技能摸底,结合比武成绩与个人特长,并根据各部门的岗位需求、核载程度、适用情况等实际,合理分配工作岗位,对新录用的5名聘用制书记员和原有的15名雇员进行了分配交流与定人定岗,明确工作职责,实现了人岗适配。1名所学专业为财务管理的聘任制人员被选任到出纳岗位、1名曾担任过报社编辑的聘任制人员被转岗到宣传岗位。
“管”——建章立制强管理
聘任制人员是检察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辅助力量,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聘任制人员在检察工作中的事务性辅助作用,提升其工作效能,高新区院以“统一管理、分散使用”为原则,从制度着手加强管理,研究制定了《聘任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从人员管理、岗位职责、业绩考核、纪律作风、评优选先等方面予以规范。建立了“1+1”管理模式,政治部负责对其招录培训,进行日常与年终的综合性考核,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各部门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管理调配使用,对平日的纪律作风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通过完善制度管理体系,提升了聘任制人员的规范履职能力。
“训”——岗位培训提素能
筑牢聘任制人员的政治觉悟,提升业务素能,激发干事创业的动能是加强聘任制人员队伍建设的重点,高新区院开展“新·跃”素能提升活动,把对聘任制人员的培训作为其重要项目之一,开办了聘任制书记员及雇员培训班。邀请上级院业务骨干围绕检察机关保密工作要求、廉政纪律教育、公文写作规范等方面,以精深解读、案例警示、范文剖析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多场专题讲座。聘任制人员进一步坚定了政治立场、筑牢了“四个意识”,了解了检察机关重点综合工作,强化了保密与廉政意识,提升了公文写作能力,为更好履行岗位职责打牢技能根基。同时,高新区院还鼓励聘用制人员参加各类会议、本部门业务培训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掌握上级机关的工作目的与要求,提升法律专业化水平,发挥辅助作用,目前,已先后有2名聘用制人员通过司法考试。
“育”——思想交流聚合力
为强化价值引导,凝聚前行的力量,增强聘用制人员的归属感和认同感,高新区院将聘用制人员吸纳入党组织和群团组织,鼓励其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演讲比赛、法制宣传、疫情防控等党建活动,选任优秀的人员担任支部委员,为其搭建展示才华的平台。同时还拓宽思想沟通渠道,党支部书记与聘任制人员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听想法、谋规划;院党组成员与聘任制人员开展思想交流,帮助理清思想“迷雾”、解除认识“藩篱”;政治部主任与新录用的聘任制书记员开展座谈交流,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勇于担当、善作善成,提升职业素养,争做勤于学习、踏实肯干、正直诚信、积极进取、善于协作的高新检察人。通过强化党建引领,加强思想交流,使聘任制人员补“钙”蓄“能”,提升了职业归属感与认同感,增强了凝聚力与向心力。
下一步大连高新区院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结合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政治建设固本培元为基础,以制度建设明确职责为框架,以业绩考核激发干事创业激情为目的,以岗位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为抓手,做实做细各类人员考核管理工作,助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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