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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共建“未”来——大连市检察院与新疆塔城分院签署未检部门结对共建协议
时间:2024-05-06  作者:  新闻来源:大连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对口援助工作的战略部署,推进东西部检察工作共同发展,2024428日,大连市检察院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举行了未检部门结对共建签约仪式。辽宁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刘飏,新疆伊犁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学林,大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董立群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


辽宁省院第九检察部刘飏主任指出,大连市院作为全省未检条线的“排头兵”,在履行涉未“四大检察”职能,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方面一直做得卓有成效。此次结对共建仪式,开启了辽、疆两地未检人深度学习、交流、合作的新篇章,希望借此共建结对良机,进一步增进交融互鉴、互通有无,努力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双方要站在检察工作发展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有的放矢地开展交流协作;借助“云指导”“大数据”,全面提升结对共建工作综合效能。志合越山海,聚力共前行。希望大连、塔城两地未检人员,积极搭建全方位、宽领域的共建平台,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未检工作,创造结对共建工作新典范。

郭学林副检察长代表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党组,感谢辽宁省院及大连市院对塔城分院的对口支援及帮扶共建,也期望借此次两地共建之机,不断探索塔城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方法新路径。希望双方充分交流合作,互学共赢,互促共进,共同推进未检工作现代化,取得1+12的良好成效。

大连市院董立群副检察长表示,两地未检工作各有特色,此次结对共建,对提升大连与塔城地区的未检工作质效,都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大连市检察院将在省检察院的指导下,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对接,助推双方高水平能动履职。

董立群副检察长就双方共同开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局面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建立定期交流互动机制。通过定期交流,了解双方工作瓶颈及实际需求,建立双方市院及各基层院之间的合作对接模式,并畅通联络渠道,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研讨。二是明确共建内容及形式。结合协议内容,在资源信息互通共享、重点业务研讨交流、未检人员培训合作、社会力量联动配合、未检品牌培育宣传等方面,以实地参观、互派挂职、网络参与、案例分享等形式深化协作。三是探索完善有效的共建模式。根据东西部客观实际及地域特色,开展积极务实、具有实践意义的合作共建,推进双方工作模式的创新及工作成效的提升,切实在业务建设、人才培育、信息化发展、社会治理等方面提质增效。

签约仪式结束后,双方就如何进一步深入推进两地未检部门结对共建工作召开座谈会。会上,大连市检察院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开展情况,中山、西岗、沙河口、开发区四个基层检察院则结合本地实际,向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同仁介绍了各自未检工作特色及成果,并与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围绕切实推进两地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高质量协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塔城地区检察分院未检团队一行还参观了大连市检察院12309服务中心、数字检察中心、莲心工作室等地,并赴甘井子区院、庄河市院进行实地参观及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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