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未检天空
检察官国庆节前送法至“百年职校”
时间:2016-09-29  作者:朱健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9月28日上午,我院刑检科的检察官们来到了大连市百年职校(即大连市百年农民工子弟职业培训学校),为同学们带来一堂生动又深刻的《学法,知法,保护自己,与法同行》校园法治讲座。
校长李彦辉向检察官们介绍了百年职校的发展历史以及11年来取得的成绩,并参观了学生的课堂、宿舍、图书馆等场所。
 

  

在课上,徐弘首先向同学们播放了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大连市教育局联手制作的法制课堂宣传片《净化校园环境 驱散暴力阴霾》。片中通过“知暴力,谈危害,析原因、找对策”三步走的方式,深入浅出的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暴力的类型、危害,并针对性的提出面对校园暴力应当如何说不的方法。

  

同学们在观看视频
然后,通过源引真实案例引起同学们的关注与思考,同时为接下来的讲座中的“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
犯罪对人生的影响、
如何预防犯罪、以及
未成年人如何保护自己”这些问做了铺垫。
 
徐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多彩动态的PPT,把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法律知识传授给了同学们,并且声情并茂的为同学们朗读了一段在押人员的内心独白,以此来说明犯罪的代价:失去了宝贵的自由是多么的沉重,同时还会为以后步入社会带来重重阻碍。
 

  

  

然后他告诉同学们可以通过以下做法远离犯罪:

  

1、不沉迷网络和游戏;
 

  

2、避免过早走入社会,文化水平低;
 

  

3、预防犯罪的做法是结交朋友讲究分寸;
 

  

4、遇事沉着冷静;
 

  

5、不抽烟不酗酒,远离毒品;
 

  

6、也是最为最重的一点,就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法律意识。

  

他还告诉同学们如果不小心遭遇“可怕”的事情,还有这样的对策:

  

(1)记住可信赖的成年人的名字、电话,这样,在遇到侵害时可及时寻求他们的帮助。
 

  

(2)学会拒绝不正当要求,坚决不与坏人坏事同流合污。比如朋友让我们去打群架、赌博、吸毒、看淫秽暴力电影等等,这些事坚决不要答应,还应劝说朋友也不要去。对朋友不能一味地说yes,偶尔也要说no。
 

  

(3)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包括不认识的警察;如有人撬门趴窗,应大声呼救或电话报警。必要时可拿起菜刀、锤子作为武器来震慑歹徒。
 

  

(4)如在路上遇到陌生人尾随,应想办法跑到人多的地方,或者躲避到单位、居民家中。(案例)
 

  

(5)迷路后,应及时告诉警察,或者打电话让最信赖的人来迎接,不要随便向陌生人求助。
 

  

(6)上学、放学时,应与同学结伴而行,身上不要带过多的钱,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即使带了,也不要随意显露。
 

  

(7)遭到坏人绑架、劫持、伤害、强奸等暴力侵害时,要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反击。如果坏人过于凶狠,一般不要与其硬拼,因为未成年人的体力对付不了穷凶极恶的歹徒。这时要镇静、机智地与其周旋,以寻找机会脱身并报警。

  

还提醒女同学们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第一,尽量不在深夜一人外出。如果必须在晚上出去,一定要找别人陪同,不要落单;
 

  

第二,外出时避免到偏僻的小道和地点去,走人流较多的大道;
 

  

第三,外出乘车尽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如果需要打车,要打正规出租车,不要搭乘黑车;
 

  

第四,不轻易相信陌生人,尤其不要随便单独与网友见面。
 

  

第五,有困难、有不高兴的情绪时,多依赖自己的亲人。其实也是和刚才一样,很多女生,在情绪低落时,不愿意跟自己亲人倾诉,而愿意相信陌生人,这样是很危险的。
 

  

最后
徐弘检察官对同学们提出殷切的希望: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全社会的任务,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学校、家长共同奋斗,但更需要我们在座每一位同学能学法、知法,不犯罪,保护好自己。
希望通过这堂法律讲座,你们能收获平安的未来。

  

我院干警参加育明高中宪法日宣传启动仪式 检察官上电视,“PK”争锋谁是“读霸”! 检察官上电视,“PK”争锋谁是“读霸”! 以特别监督委员会制度促司法责任制改革 牵妈妈的手,讲“妈妈和我”的故事(一)
检务指南
工作流程
检务须知
新闻发布会
法律文书公开
案件信息公开
法律法规查询
刑事申诉 公开审查
网上举报
您的位置:首页>未检天空

检察官国庆节前送法到“百年职校”

  2024-12-09
  

  

2016年9月28日上午,我院刑检科的检察官们来到了大连市百年职校(即大连市百年农民工子弟职业培训学校),为同学们带来一堂生动又深刻的《学法,知法,保护自己,与法同行》校园法治讲座。
校长李彦辉向检察官们介绍了百年职校的发展历史以及11年来取得的成绩,并参观了学生的课堂、宿舍、图书馆等场所。
 

  

在课上,徐弘首先向同学们播放了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大连市教育局联手制作的法制课堂宣传片《净化校园环境 驱散暴力阴霾》。片中通过“知暴力,谈危害,析原因、找对策”三步走的方式,深入浅出的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暴力的类型、危害,并针对性的提出面对校园暴力应当如何说不的方法。

  

同学们在观看视频
然后,通过源引真实案例引起同学们的关注与思考,同时为接下来的讲座中的“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
犯罪对人生的影响、
如何预防犯罪、以及
未成年人如何保护自己”这些问做了铺垫。
 
徐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多彩动态的PPT,把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法律知识传授给了同学们,并且声情并茂的为同学们朗读了一段在押人员的内心独白,以此来说明犯罪的代价:失去了宝贵的自由是多么的沉重,同时还会为以后步入社会带来重重阻碍。
 

  

  

然后他告诉同学们可以通过以下做法远离犯罪:

  

1、不沉迷网络和游戏;
 

  

2、避免过早走入社会,文化水平低;
 

  

3、预防犯罪的做法是结交朋友讲究分寸;
 

  

4、遇事沉着冷静;
 

  

5、不抽烟不酗酒,远离毒品;
 

  

6、也是最为最重的一点,就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法律意识。

  

他还告诉同学们如果不小心遭遇“可怕”的事情,还有这样的对策:

  

(1)记住可信赖的成年人的名字、电话,这样,在遇到侵害时可及时寻求他们的帮助。
 

  

(2)学会拒绝不正当要求,坚决不与坏人坏事同流合污。比如朋友让我们去打群架、赌博、吸毒、看淫秽暴力电影等等,这些事坚决不要答应,还应劝说朋友也不要去。对朋友不能一味地说yes,偶尔也要说no。
 

  

(3)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包括不认识的警察;如有人撬门趴窗,应大声呼救或电话报警。必要时可拿起菜刀、锤子作为武器来震慑歹徒。
 

  

(4)如在路上遇到陌生人尾随,应想办法跑到人多的地方,或者躲避到单位、居民家中。(案例)
 

  

(5)迷路后,应及时告诉警察,或者打电话让最信赖的人来迎接,不要随便向陌生人求助。
 

  

(6)上学、放学时,应与同学结伴而行,身上不要带过多的钱,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即使带了,也不要随意显露。
 

  

(7)遭到坏人绑架、劫持、伤害、强奸等暴力侵害时,要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反击。如果坏人过于凶狠,一般不要与其硬拼,因为未成年人的体力对付不了穷凶极恶的歹徒。这时要镇静、机智地与其周旋,以寻找机会脱身并报警。

  

还提醒女同学们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第一,尽量不在深夜一人外出。如果必须在晚上出去,一定要找别人陪同,不要落单;
 

  

第二,外出时避免到偏僻的小道和地点去,走人流较多的大道;
 

  

第三,外出乘车尽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如果需要打车,要打正规出租车,不要搭乘黑车;
 

  

第四,不轻易相信陌生人,尤其不要随便单独与网友见面。
 

  

第五,有困难、有不高兴的情绪时,多依赖自己的亲人。其实也是和刚才一样,很多女生,在情绪低落时,不愿意跟自己亲人倾诉,而愿意相信陌生人,这样是很危险的。
 

  

最后
徐弘检察官对同学们提出殷切的希望: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全社会的任务,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学校、家长共同奋斗,但更需要我们在座每一位同学能学法、知法,不犯罪,保护好自己。
希望通过这堂法律讲座,你们能收获平安的未来。

  

友情链接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小平岛广场公建10-1号楼3单元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版权所有: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小平岛广场公建10-1号楼3单元
电话:0411-82207509 邮编:116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