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连高新区检察院办理了全地区首例检察机关先行司法救助案件,从案管部门受理公安机关报请批捕案件,到控申部门将司法救助金送到被害人家属手中,仅历时44小时,真正将司法救助“救”在第一时间,“助”在危难之际,为受害人及时送上了“救命钱”。
6月9日--周四晚17:00
陈检察官办公室
“叮铃铃,叮铃铃”,电话里传来案管小张的声音:“陈哥,公安刚报过来一个故意伤害的批捕案子,可能有司法救助的线索,请您来看一下。”放下电话,陈检察官立即来到案管大厅,第一时间拿到卷宗开始审查。
被害人马某某与嫌疑人祖某某是邻居,案发当天祖某某酒后与他人因琐事发生争执,要求马某某帮助拨打110报警,马某某以不清楚事情经过为由拒绝拨打报警电话,双方发生争执。祖某某从家中随手捡起一把尖刀,向马某某连捅三刀,经公安机关临时鉴定为轻伤以上损伤程度。
为什么是临时鉴定呢?陈检察官立即向办案警官核实情况,得知被害人马某某伤势危重,在医院ICU急救,因此出具了临时鉴定意见,而且嫌疑人和被害人都是外地来连打工人员,被害人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6月10日--周五上午8:30
分管检察长办公室
陈检察官:“经审查,被害人马某某的伤情系故意伤害犯罪导致,嫌疑人和被害人都是农民工,马某某伤势严重急需救治,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经济上存在困难,可能需要司法救助。”
分管检察长:“马上了解被害人的伤情和家庭情况,尽快研究是否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6月10日--周五上午9:00
陈检察官办公室
陈检察官:“请问您是马某某的家属吗,如果方便的话,我们去医院了解一下您爱人的伤势情况和你们家的经济状况,好吗?”
“我是他的妻子,他现在还在抢救中,我们已经快没有钱了,帮帮我们。”
电话里传来一阵哽咽……
6月10日--周五上午10:30
某医院急诊大楼外
到达医院后,陈检察官和助理小朱立即开展工作,调取诊断书和医疗费单据,询问被害人妻子,了解被害人病情和家庭状况。
被害人老家位于云南腾冲一个偏远的乡村,十年前夫妻二人为了改善家庭经济状况来连打工,年幼的儿子和年迈多病的老母亲在老家破旧的木板房里留守。夫妻俩辛勤工作,供养亲人,虽然没有攒下多少积蓄,但日子过得还算平和。
突发的意外打破了原本平静的生活,被害人被诊断为三处刀刺伤,开放性腹部损伤、腹部积血、左前臂开放伤、左侧液气胸、左上肺挫裂伤、急性心肌损伤、急性肾损伤、肝破裂、急性肝功能损害、急性胰腺损害……因病情危重在ICU抢救期间花费很快超过了10万元。
仅有的积蓄已经花光,亲朋好友都借了个遍,从“水滴筹”上筹集的1万多元也是杯水车薪。“医院又催费了,可我们现在连吃饭钱都快拿不出来了”,说到这,被害人的妻子禁不住流下了眼泪。
6月10日--周五下午13:30
检察长办公室
回到院里,陈检察官向分管检察长和检察长汇报了案情:“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人身伤害,目前急需救治,而且已经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了,按照一般的司法救助程序,救助金从报请、审批到拨付需要一定时间,而本案的被害人急需救治,建议先行救助,但先行救助没做过……”
检察长指示:特事急办,既然情况紧急,最高检文件也有规定,那咱们就按照《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国家司法救助标准启动先行救助程序。
分管检察长立即向市院控申部门负责人汇报了案情,市院高度重视,给出明确指导意见:同意高新区检察院先行救助,相关救助报请程序同步进行。市院将协调市财政等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给予全力支持。
6月11日--周六上午10:00
检委会会议室
周六上午,高新园区检察院全体检委会委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日,到院召开检委会。经过充分讨论,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依据国家司法救助标准先行救助。检委会结束后,高新区检察院办公室财务人员立即拨出了这笔“救命钱”。
6月11日--周六下午13:00
某医院急诊大楼外
陈检察官和助理小朱赶到医院,第一时间将救助金送到了被害人妻子手中。
“真没想到检察院这么快就给我们送来了救命钱,谢谢你们,谢谢检察院……”被害人妻子眼含热泪,不停地道谢。
本案是大连高新区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 “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
下一步,大连高新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落实“应救尽救”原则,为困难群体纾困解忧、雪中送炭,努力彰显司法温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