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院,谢谢检察官,你们为我做的一切我都会记在心里,我今后要坚持康复训练,争取早日扔掉拐杖,再来看你们!”2021年3月25日,我院一起司法救助案的被害人张某阳,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了大连市高新园区人民检察院,领取他的2万元司法救助金。
2018年12月,因为一场交通肇事案,张某阳成为了这场事故的被害人之一,这场事故导致张某阳重伤二级,伤残八级,虽然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但被告人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无法继续治疗,无法正常工作,同时,虽然有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书,但被告人因家庭困难也无法对其进行民事赔偿。张某阳的妻子长年患病,家庭无积蓄,其父母在老家务农,且是当地登记在册的贫困户,家庭困难,这场事故发生后,更是给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高新园区院为了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结合具体案件,成立由检察长和控申部门负责人组成了检察官办案组,制定了调查核实和救助方案。通过走访张某阳暂住地所在的社区及派出所了解其个人及家庭状况,并来到家中与其亲切交谈。通过“云上”沟通的方式,取得了其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的支持,调取到其父母及家庭的相关贫困证明。经过细致调查和严格审查,最终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
张某阳是不幸的,但他又是幸运的,他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司法救助给他带来的温暖。司法救助就如同冬天里的一抹暖阳,温暖了他的心。
高新园区检察院将在今后的司法救助工作中,压实责任,勇于担当,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为社会和谐安定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