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业务建设>>检察业务
【我为群众办实事】大连高新区检察守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1-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工作精神,高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官进行巡查。

 

 

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了一起因经营苗圃种植园而破坏国有林地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件现已立案,将向园区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督促行政相对人停止侵害林地,恢复补种条件后,予以补种,还人群群众绿水青山。

“守护绿水青山”专项公益诉讼活动是高新园区检察院“关爱残障群众”系列案件办理后,该院新的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也是该院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坚持把“检察为民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作为深化落实学习教育的实践载体,立足本职岗位,践行司法为民,全力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效的活动。

 

检察官国庆节前送法至“百年职校” 我院干警参加育明高中宪法日宣传启动仪式 检察官上电视,“PK”争锋谁是“读霸”! 检察官上电视,“PK”争锋谁是“读霸”! 一起来倾听--“我身边的感动”
检务指南
工作流程
检务须知
新闻发布会
网上咨询
法律文书公开
案件信息公开
法律法规查询
刑事申诉 公开审查
网上举报

【我为群众办实事】大连高新区检察守护绿水青山

  2024-08-02

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工作精神,高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官进行巡查。

 

 

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了一起因经营苗圃种植园而破坏国有林地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件现已立案,将向园区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督促行政相对人停止侵害林地,恢复补种条件后,予以补种,还人群群众绿水青山。

“守护绿水青山”专项公益诉讼活动是高新园区检察院“关爱残障群众”系列案件办理后,该院新的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也是该院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坚持把“检察为民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作为深化落实学习教育的实践载体,立足本职岗位,践行司法为民,全力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效的活动。

 

友情链接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小平岛广场公建10-1号楼3单元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版权所有: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小平岛广场公建10-1号楼3单元
电话:0411-82207509 邮编:116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