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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检校合作,构建起“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机制,以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期,大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与高新区教育文体卫生局联合会签了《关于构建中小学法治教育系列活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该院检察官分别走进辖区各中小学校,与在校师生共同上了以“校园安全”、“检察官眼中的青春期”等为主题的“普法班会”。
普罗旺斯小学
庙岭小学
凌水小学
辽宁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
辽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高新区第一中学
大连理工大学附属学校
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
班会上,检察官与师生面对面交流,并以法制宣传短片的形式向同学们普及防范校园暴力、预防校园欺凌等相关法律知识,开展法制宣讲教育。同学们通过观看宣传教育短片,进一步提高了防范不法侵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近年来,大连高新区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未检工作的系统性、专业性、特殊性要求,积极探索构建未检工作新格局。
该院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新·未检】专栏、检察长作为“法制副校长”讲普法课、检察官走进校园开展法制巡展、上法制教育课、组织检察开放日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与辖区各中小学共同构筑起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校园暴力欺凌的法治屏障,有效维护了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提高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三年来,该院共开展法制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近40余次。
大连高新区检察院将以“守护祖国花朵”为己任,进一步扩大法治宣讲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用法律之光守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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